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姚成敏 范質惠)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泉交河巡回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除了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外,泉交河法庭還邀請了周邊村民代表參與旁聽……
盛夏七月,熱浪灼人。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起,赫山區法院泉交河法庭采用巡回審判的方式,在轄區某社區會議室公開審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通過將司法服務“送上門”、把法律知識“講到心”,切實拉近了法律與群眾之間距離,“家門口”的巡回審判吸引了不少當地居民旁聽。
在當地社區的會議室,一面鄭重懸掛的國徽,一卷展開的紅底白字的“赫山區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條幅,一個簡易卻不失莊嚴的巡回法庭便搭建完成。庭審于高溫中正式開始。被告因在外地打工未能按時到庭,承辦法官通過電話與被告取得聯系。被告表示對原告訴稱事實無異議,但實在是經濟困難,無法足額付款。而原告則表示:“這么大的太陽,法官和我都克服困難,你卻不來,還拖欠時間長達五年之久”。原告不愿意讓步。承辦法官敏銳地抓住了雙方對案件事實無爭議這一前提,一方面向被告重申契約必須遵守,另一方面幫雙方算“經濟賬”和“時間賬”。最終,通過法官的耐心工作,原告感到“道理在,情理也在”,從憋著火到氣順了,接受了調解方案。
庭后,承辦法官并未匆匆離去,而是立即就地開展了一場針對性極強的“買賣合同法律風險防范小課堂”。承辦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旁聽人員解析《民法典》中關于買賣合同的核心規定,結合本案涉及的交易糾紛,詳細講解了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行為的認定標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以及如何有效收集和保存證據等相關規則。大家圍坐一堂,聽得格外認真。通過本次普法宣傳,旁聽人員不僅感受到法律的威嚴與公正,深刻理解了市場交易中契約精神的重要性,同時也在心里敲響了警鐘,表示今后在簽訂和履行買賣合同時,會仔細審閱條款、誠信履約,并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理性維權,避免因疏忽或惡意違約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
這場“行走的法庭”,不僅用高效率化解了糾紛,更成為了高溫里最動人的清涼。泉交河法庭以實際行動詮釋著“司法為民”初心,讓每一次奔波都充滿意義,讓每一份公平公正都觸手可及。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